近日,宁夏市场监管厅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行动,共抽检各类食品212批次。经严格检测,其中208批次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率达到98.1%;剩余4批次食品因微生物指标、添加剂使用等问题被判定为不合格。市场监管厅已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法采取下架、召回及行政处罚措施,并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此次抽检覆盖了宁夏多个地区的超市、农贸市场及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测了肉制品、乳制品、粮油、饮料等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类别。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菌落总数超标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反映出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卫生管理不严或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宁夏市场监管厅强调,将持续加大食品抽检频次和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通过信息公开、消费者教育等方式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合格证明,如发现可疑产品可及时通过12315热线举报。
针对本次抽检结果,市场监管厅还将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企业开展跟踪复查,并结合“南通网站推广”等典型案例加强跨区域监管协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跨地域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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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8 02:35:38